名称:北齐《泰山经石峪金刚经》隶书
资源编号:MBJ006
国家:中国
年代:北齐
分类:书法
子类:毛笔书法
类型:书法名帖
题材:摩崖石刻
书体:隶书
格式:jpg
材质:石
尺寸:高约35厘米,横宽40-60厘米
页码/数量:1005
收藏位置: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斗母宫
文件大小:202.61 MB
专辑系列:单字帖
备注说明:尊为"大字鼻祖"和"榜书之宗"
泰山经石峪金刚经是刻在泰山山谷溪床上的大型摩崖石刻,以其巨大的规模和在隶书向楷书过渡期的独特书风,被历代书家尊为"大字鼻祖"和"榜书之宗"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:
简介与定名
泰山经石峪金刚经,全称《泰山经石峪金刚经》,又名《泰山佛说金刚经》,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斗母宫西北约400米处的经石峪缓坡石坪上。它是中国现存规模最大、最为著名的佛经摩崖刻石。
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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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tài shān jīng shí yù jīn gāng jī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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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寸:刻石区域面积约 2064平方米。单字字径多在 50厘米 左右,大多数字竖高约35厘米,横宽40-60厘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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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作年代:刻于 北齐天保年间(公元550-559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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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存字数:经文原刻 2799字,现存 1069字(包括可认读的残字和双勾字),共 41行。
碑文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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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刻经文:内容节录自后秦鸠摩罗什翻译的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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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碑释文:刻石以"如是我闻"开篇,因工程浩大及北周灭佛运动而中断,只刻到经文第十五分"持经功德分"的"兮"字,故无落款和年代。有说法认为书者可能是北齐僧安道壹。
艺术特点
泰山经石峪金刚经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据崇高地位,其艺术特点可概括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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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体独特:字体介于隶书与楷书之间,并含有篆书笔意,是隶书向楷书过渡时期的典型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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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笔圆融:多用圆笔,线条平直宽博,无丝毫剑拔弩张之态,精气内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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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体宽博:字形结构疏朗开阔,气势雄浑,有一种静谧安详、萧散冲和的佛家气象。
临习要领
临习如此恢弘的摩崖石刻,需要掌握一些核心要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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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察气象:最好能实地考察,感受其宏大气势。若无条件,也应通过高清大图想象原作的磅礴气象,做到"胸罗万象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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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笔沉涩:写此大字需中锋行笔,力求线条圆浑厚重。行笔速度要从容舒缓,有"涩"进之感,避免油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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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字疏朗:要着重体会其"宽绰有余"的结构特点,注意笔画间的留白,营造空灵之感,避免将字写得拥挤局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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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趣高古:临习前可多体会篆书和隶书的笔意,以便更好地把握其中篆隶遗韵和高古气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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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神兼备:在掌握基本笔法结构后,更需体会其静穆雍容、超凡脱俗的佛家精神境界,追求形神兼得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